各團支部:
根據校團委發布的《關于評選2022-2023學年“活力團支部”“特色團支部”“紅旗團組織(标兵)”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通知要求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啟動評選、表彰工作,現将具體細則拟定如下:
一、榮譽名稱
活力團支部、特色團支部、紅旗團支部
二、評選對象
全院基層團組織(根據申報情況,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候選支部:202007Z、2020261;“五四特色團支部”候選支部:2021262、2021142、202107z、2021111、2021112、2020141、2020142、2020111)
三、評審條件
(一)紅旗團組織
(1)“五四紅旗團組織(标兵)”包括:“五四紅旗團委”和 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。标兵根據總評成績産生,不再另外申報;
(2)“五四紅旗團組織”基本标準:班子建設好、組織建設好、活動開展好、陣地建設好。“五四紅旗團組織”參選單位需獲得過“五四特色團支部”稱号,紅旗團組織申報需在2022年6月進行創建的團組織;
(二)特色團支部
在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考核标準的某一方面成績比較突出,形成工作特色,并對全校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具有指導和推廣價值。“五四特色團支部”參選單位需獲得過“活力團支部”稱号,特色團支部申報需在2022年6月進行創建的團組織;
(三)活力團支部
團支部在班級建設、團員管理、活動開展、制度落實、作用發揮等方面工作紮實。
四、評審要求
(1)班級一年内無違紀情況;
(2)“五四紅旗團組織”至校團委答辯,“五四特色團支部”和“活力團支部”在學院團委答辯,創建單位需做5分鐘以内的PPT成果展示、彙報;
五、評審名額
活力團支部共8家,特色團支部3家;
六、時間安排
(1)4月8日-10日,基層團組織及優秀團日活動申報;
(2)4月11日-12日,學院團委在學院黨組織指導下,對下屬創建單位進行檢查、考核;
(3)4月13日-18日,學院團委組織五四特色團支部、活力團支部答辯評審推薦;
(4)4月14日,校團委組織五四紅旗團組織進行答辯評審。
(5)4月19日-23日,校團委對材料進行審核、公示。
七、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
聯系人:李天成,18049740412
共青團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
2023年4月7日